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1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2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3
2.《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4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5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6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7
2.备案表;
8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9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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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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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案表;
12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13
(四)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4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15
2.备案表;
16
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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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18
(六)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1
参保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电话(传真)等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即时办结。
2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湘医保”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
省内异地就医可通过“湘医保”APP、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统筹区本地政务服务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
通过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案条件】
1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2
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相关规定。
3
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1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2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3
2.《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4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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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6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7
2.备案表;
8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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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0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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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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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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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4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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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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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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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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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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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可通过参保地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电话(传真)等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即时办结。
2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湘医保”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
省内异地就医可通过“湘医保”APP、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统筹区本地政务服务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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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案条件】
1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2
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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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居民医保报销
1
1、基本医疗:参保人员未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待遇发放,凭合法有效的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记录(盖医院公章)、费用明细总清单(盖医院公章)、本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卡)复印件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
注:(1)意外伤害住院需提供此次住院入院记录和《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费用保险承诺书》。
3
(2)72小时内急诊抢救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纳入住院结算的以及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应提供急诊病历和急诊费用明细清单(盖医院公章)。
4
2、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办理生育登记后((需携带女方社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或证明怀孕的医学材料)凭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盖公章)费用总清单(盖公章)、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5
生育津贴:凭《岳阳市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左上角盖单位公章)、准生证、出生证、住院记录(盖公章)、单位银行账号办理生育津贴发放。
1
第一步“先备案”:异地就医之前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并上传到国家或就医地结算平台,就医地的医疗机构即可获取备案信息。
2
第二步“选定点”:应选择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时可办理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3
第三步“持卡(证)就医”:参保人员要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社会保障卡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省内异地就医凭身份证即可。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85%;
2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2%;
3
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
4
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5%;
5
省部属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
职工医保报销
1
1、基本医疗:参保人员未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待遇发放,凭合法有效的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记录(盖医院公章)、费用明细总清单(盖医院公章)、本人身份证及银行活期存折(卡)复印件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2
注:(1)意外伤害住院需提供此次住院入院记录和《岳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费用保险承诺书》。
3
(2)72小时内急诊抢救费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纳入住院结算的以及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急诊费用,应提供急诊病历和急诊费用明细清单(盖医院公章)。
4
2、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办理生育登记后((需携带女方社保卡、准生证、出生证或证明怀孕的医学材料)凭原始发票、出院记录(盖公章)费用总清单(盖公章)、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5
生育津贴:凭《岳阳市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左上角盖单位公章)、准生证、出生证、住院记录(盖公章)、单位银行账号办理生育津贴发放。
1
第一步“先备案”:异地就医之前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经办机构采集必要的信息,并上传到国家或就医地结算平台,就医地的医疗机构即可获取备案信息。
2
第二步“选定点”:应选择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时可办理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3
第三步“持卡(证)就医”:参保人员要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社会保障卡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省内异地就医凭身份证即可。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93%;
2
一级医疗机构或不设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92%;
3
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90%;
4
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5%;省部属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岳阳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岳阳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材料、比例,备案流程、平台等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