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介绍了在岳阳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办事指南,包括公积金缴存及公积金贷款,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缴存
1、办理对象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在职职工之外,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2、办理条件
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个人信用状况良好、自愿遵守本市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3、办理资料
①居民身份证(根据不同身份,可能需要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②本人个人账户银行I类借记卡(需为管理中心指定的受托银行)。
4、开户流程
填写《岳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签订《岳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协议书》,明确缴存金额、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关联个人银行卡,授权银行从账户中划扣资金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5、申请办理地点
可以选择岳阳市内各区县(市)任意管理部申请办理。
6、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规定?
(1)缴存比例:
①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到24%(有10%、12%、16%和24%四种选择);
② 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近12个月实际月平均收入自主确定申报,需符合中心公布的上下限规定,最低月缴存额上调时,管理中心次月起统一变更调整,且每年调整次数不超过2次;
③月缴存额: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如缴存基数3000元,缴存比例10%,则月缴存额300元(岳阳市2024年月缴存额最高为4700元,下限为276元)。
(2)缴存方式与划扣:
① 采用委托银行划扣方式,每月1号按月足额缴存,可申请预缴不超过12个月缴存额,管理中心计入个人账户;
②受托银行每月1号执行划扣,15号补充划扣,因自身原因划扣不成功后果自负,上月欠缴次月需补足。
(3)个人账户管理:
① 自愿停止缴存当月应申请封存(有未结清贷款除外);
② 账户停缴 6 个月以上,管理中心自动封存(有未结清贷款除外),缴存时间中止;③ 恢复缴存需申请启封并重新签订协议,连续缴存时间自启封当月或补缴起始年月重计;
④个人账户设立后超6个月未缴存且余额为零,管理中心自动注销;
⑤原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变更。
二、灵活就业人员使用公积金
1、提取业务:
①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可申请办理相关提取业务;
②办理销户提取后,自销户之日起满一年方能再次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2、贷款业务:
①贷款最大额度按近6个月正常缴存额(不含超上限汇缴额和补缴额)的30倍计算;
② 还款采用“缴随贷定,以缴抵贷”模式,当月缴存用于偿还当月贷款还款;
③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限双方均为灵活就业人员)合计缴存余额不得低于贷款月还款额的6倍,月缴存额之和不得低于贷款月还款额;
④ 出现停缴、少缴情形,首月电话提示并补缴,未成功管理中心可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扣收当月应还款;次月仍未补缴成功,管理中心可暂停扣收并有权通过司法途径提前收回全部借款。
3、在职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共同贷款:一方为单位在职职工,应以在职职工为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为灵活就业人员时,贷款最大额度按双方可贷最大额度相加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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