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含婚姻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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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办理流程
1.整个流程遵循“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步骤。
2.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当场受理并发证。
登记条件
2.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4.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5.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一方当事人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岳阳市的内地居民
办理材料
2.本人完整的户口簿原件(需包含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请注意,集体户口可提供本人户口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非近亲的签字声明书。这份声明通常在婚姻登记处现场填写。5.特殊情况材料:如一方为现役军人,需额外提交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如属于再婚,需根据自身情况携带离婚证、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附生效证明)、配偶死亡证明等。
温馨提示:婚姻登记中心不强制要求婚检,但出于对双方健康和未来家庭幸福的负责,国家大力提倡婚前医学检查。
婚登中心地址
君山区:君山政务中心三楼
云溪区:云溪大道153号 (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正虹路政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岳阳县:长丰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窗口
华容县:需前往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桥西路57号)

温馨提示
1.婚姻登记中心不强制要求婚检,但出于对双方健康和未来家庭幸福的负责,国家大力提倡婚前医学检查。
2.从2021年10月8日起,我市全面启动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男女双方有一方或者双方户籍为我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可在本市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3.其他婚姻登记业务(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婚姻登记证)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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