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规定

产假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符合法定生育的,女方额外增加产假60天。一共是158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陪产假规定

岳阳市男性法定产假护理假有20天。


政策来源:https://www.yueyang.gov.cn/zcfg2/content_1643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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