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介绍了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贷款条件及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贷款对象
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纳社保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及其共同借款人或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内合法购买、建造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授权的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灵活就业人员除外),在岳阳市内合法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贷款条件
(一)缴存的条件及要求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从开户之日算起)。
2.欠缴3个月(含)以上、6个月以下的,在恢复正常汇缴后方能申请贷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存在因财政补贴部分未到账等非本单位原因引起汇缴年月滞后的,管理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3.欠缴6个月(含)以上的,在恢复正常汇缴并按月正常汇缴满6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4.月汇缴额未达到岳阳市当年最低汇缴标准的,在达到岳阳市当年最低汇缴标准并按新标准正常汇缴满6个月后方能申请贷款。
(二)收入条件借款申请人应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三)购(建)房的条件及要求
1.近两年内在岳阳市内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规定比例的购房款,并提供了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近两年内在岳阳市内合法建造自住住房,房屋已封顶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提供了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住房的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的,可以申请贷款。
4.住房的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的:如果所购住房是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贷款;其他情形不能申请贷款。
5.在农村宅基地上建房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中有一方的户籍在建房地所在村,可以申请贷款,但必须另外提供合规的商品住房作抵押。
(四)信用记录良好
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信用记录存在呆账或被追偿信息的,不能申请贷款。
2.如果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存在连续6期(及以上)或累计10期(及以上)的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但符合以下情形的,视实际情况批准:
①逾期记录均为助学贷款,且助学贷款结清时间超12个月的。
②逾期记录为信用卡年费,且银行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的。
③逾期记录来自公务员卡,经核查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消费刷卡后未及时报账产生,且缴存单位出具相关证明的。
④逾期记录仅来自于单笔借款或消费、逾期记录时间跨度未超过一年,同时银行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且能够提供一名符合条件的担保人(质押担保)签订担保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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