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限在湖南省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护理部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限在湖南省内医疗卫生有关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医务部(含质控、感染控制、应急医疗等)、护理部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详见湘卫人发〔2022〕5号文件)相关规定的,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2025年度报考的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聘任现职的工作年限)均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卫生(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专业的人员,从事卫生管理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由单位提供现任岗位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注明的工作岗位须为卫生管理岗位)。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相关医药卫生类或医学院校公共管理类专业学历(学位)。
(三)2024年起,申报参评卫生管理专业高级职称须取得下一级卫生(医院)管理专业职称并聘任满1年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
(四)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核准的《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统计表》为准)。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