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违规载人,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处罚款50元;搭载2人及以上乘车人员的,罚款50元;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处罚款20元;
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违规载人,搭载12周岁以上人员,处罚款50元;搭载2人及以上乘车人员的,罚款50元;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处罚款20元;
有交通违法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处扣留车辆。
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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