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介绍岳阳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判定标准,与借款本人及共同申请人也有关系,具体判定标准详见正文!
岳阳首套房和二套房怎么判定?
1、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存在已有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存在已有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所购住房因政府征收而注销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属于我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岳阳购买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首套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4、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不存在已有住房,但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5、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还有一套住房、但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6、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还有一套住房、且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所购住房已经转让或出售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7、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近一年内存在婚姻关系变更的,其婚姻关系发生变更前的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一并纳入住房套数认定。
8、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的唯一住房存在多个房号的,只按单套住房计算。
9、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名下存在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纳入房屋套数核算。
10、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存在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的,如该套房屋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则不纳入住房套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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