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介绍岳阳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贷款额度、其他情况说明等信息,具体详见正文!
贷款额度
(一)最高贷款额度
1、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80万元。
2、借款人属于岳阳市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并出具经岳阳市委人才办审核认定的《岳阳市人才在岳购买首套住房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申请表》,申请贷款的最高金额可提高至120万元。
3、属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允许办理可提可贷业务。借款人申请贷款的最高金额与购房提取的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总价;提取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至少留存一万元。
(二)可贷款额度
1、核算标准
借款人所申请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与家庭其他债务支出之和,不得超过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的60%。家庭其他债务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透支、民间借贷等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视同于担保人的债务。
2、家庭收入判断依据
家庭收入主要以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工资收入或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推算。
①工资收入。审查收入时,以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近12个月工资收入的银行流水作为判断其收入的依据(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发生的期数为准)。
银行流水必须加盖银行业务章,且来自单位账户的正常转账才能认定为有效的工资收入证明。
如存在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工资,必须提供单位工资记账凭证和明细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公章,贷款业务经办人须上门调查核实。
②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在审查收入时,以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缴存时长来反推收入状况,并以反推结果作为判断其收入的参考。
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汇缴金额、汇缴比例推算收入的公式为:
个人月收入 = 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单位汇缴比例+个人汇缴比例)
在以住房公积金反推收入时,如遇个人住房公积金汇缴标准发生变化,须按新汇缴标准正常缴满6个月后,方可将新汇缴标准作为反推收入的依据。
③其他收入。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有其他合法、稳定的收入,并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相关证明的,可作为认定收入的补充依据(创办私营企业的,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为法人代表,同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缴税凭证,以缴税凭证核算的收入为依据;按政策不需缴税的以每月2000元收入核算)。
(三)其他涉及贷款额度的情况说明
1、所购房为精装房的,在审核购房金额时,剔除装修部份的总价。
2、拆迁货币补贴户申请贷款的,申请贷款的购房金额按去除拆迁房主体货币安置款后剩余部分房款计算;拆迁实物补贴户申请贷款的,申请贷款的购房金额按去除补贴面积、楼层补差款项后剩余部分房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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