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那么,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要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哪些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
(一)、对部分本来应当办理年度汇算且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办理的义务。
1、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2、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注: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范围内。
(二)、“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
1、如果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既不需要退税也不需要补税,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温馨提示:如果纳税人不太清楚记得自己全年收入到底有多少,或者不知晓怎样才能算出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具体补多少或者退多少,确定不了是否符合免予办理的条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予以解决:
(一)、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额等情况告诉纳税人;
(二)、纳税人可以登录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扫描或长按二维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
(三)、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网上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岳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个税计算器、个税app下载、年度汇算指南、网上办理入口、汇算操作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