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温馨提示
1.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2.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3.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1、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等材料
2、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申请人累计计分情况,以及是否具有被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
3、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录入相关信息,收存相关资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受理岗”栏内签字或者盖章,制作并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办理费用
驾驶证工本费:10元